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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园林建筑设计理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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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年11月23日 |
由于历史文化和地域的差异,东西方国家对“园林建筑”一词的理解有所不同。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自然山水园林主张,只要是在园中起到了造景作用的人工构筑物,统称为园林建筑。所谓构筑物就是不具备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。专属于园林的亭、台、廊、桥等是园林建筑;其他如楼阁、厅堂、庙宇等,同样也是园林建筑。西方国家则认为,主体建筑不在园林建筑之列。而将小型建筑物、喷泉、花池、园灯、坐椅,以及装饰雕塑等构件纳入园林建筑的范畴。依据目前我国园林界的认识,本章所提到的园林建筑,侵园林中有造景作用,同时供人游览、观赏、休息的建筑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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